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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二十三条的立法情况

来源:速尚旅游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内容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行立法,但自行立法不能有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也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也禁止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质的组织或者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香港基本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其第23条内容主要是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外国政治性团体建立联系和应立法禁止叛国、分裂等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二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香港基本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其第23条内容主要是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外国政治性团体建立联系和应立法禁止叛国、分裂等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二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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